一、产业政策 二、税收政策 (十一)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在磨憨—磨丁合作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十二)新办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五免五减半” 对入驻磨憨—磨丁合作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1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牵头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三、要素政策 (十三)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和便利度 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对向磨憨—磨丁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以其上一年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为基数,按本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新增部分给予0.6%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十四)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 鼓励磨憨—磨丁合作区企业聚焦重大项目、重要产业,引进培养一批技能大师和青年人才,并根据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程度,对企业创新创业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降低物流企业用电成本 对磨憨—磨丁合作区物流企业全年电费超过50万元(含)的,按全年电费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单体库容5000立方米以上或者总库容10000立方米以上的进出口冷库经营企业,按全年电费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六)鼓励企业合法合规使用外籍边民 支持磨憨—磨丁合作区企业依法依规招聘符合条件的外籍边民,允许外籍边民持有效证件在磨憨—磨丁合作区依法务工。〔牵头单位: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十七)为磨憨—磨丁合作区企业员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便利 对入驻磨憨—磨丁合作区的招商引资企业,支持保障其员工子女在磨憨镇就读公办学校;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管、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依据户口和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办理入学。〔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四、附则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在享受国家和云南省各类普惠政策的同时享受本政策。对入驻磨憨—磨丁合作区企业的优惠政策,若出现重合的情况,遵循同级(类)资金奖补不重复适用,其余政策择优或从优适用的原则,不能重复叠加享受。享受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优惠政策期间迁出磨憨—磨丁合作区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营业收入、税收等的,其享受的补助资金全部退回。针对磨憨—磨丁合作区重大招商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研究优惠政策。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政策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动,依据最新政策办理。本政策由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和昆明市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投资昆明 编辑:张思宇 初审:陆育高 终审:张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