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原产地证是什么?
东盟原产地证全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又称格式E,或FORM E。是根据中国与东盟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的规定签署的一种优惠性原产地证明书。在中国,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这种原产地证书。证书为棕色,一式四份。
东盟原产地证有什么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FORM E证书是进出口国出具货物的证明,也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其主要作用有:
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2.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3.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
4.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
东盟原产地证惠及哪些国家?
签证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东盟原产地证如何办理?
东盟原产地证需要在商检局申请办理。需要申办企业预先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报检单位登记证明、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登记表(填写企业情况、设备、产品名称、商品编码)。注:书面申办FORM E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东盟原产地证各栏填写方法
第一栏:出口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注:此两栏必须填写详细的地址及真实信息,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切勿出现香港、台湾等中间商的名称。
第三栏:运输工具及线路(已知)。
第四栏:供官方使用。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五栏:项目编号。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第六栏:包装唛头及编号。此栏按实际货物和发票上的唛头,填写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唛头中处于同一行的内容不要换行打印。(注意:a.唛头不得出现“HONGKONG”、“TAIWAN”等中国以外其他产地制造字样;b.此栏不得留空。货物无唛头时,应填“N/M”;c.此栏内容及格式必须与实际货物的外包装箱上所刷的内容相一致。)
第七栏:包装件数及种类;货品名称(包括相应数量及进口国HS编码)。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1.完全原产的,填写“X”;2.采用增值百分比标准的,应填写增值的百分比,例如“40%”;3.对列入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清单内的产品,应填写采用的具体标准:如按照增值百分比标准的,填写具体的增值百分比,如“40%”;如按照特定原产地标准的,填写“PSR”。
第九栏:毛重或其他数量及价格。此栏应以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如“只”、“件”、“双”、“台”等。一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也可填净重,但要标上:N.W.(NET WEIGHT)。同时加注出口商品FOB值,以美元计算。
第十栏:发票号及日期。发票内容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会,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表示。
第十一栏:出口人声明。进口国的国名一定要填写正确,进口国必须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目的港的国别一致。
第十二栏:签证当局证明。注意:签证当局在证书正本和3个副本均需加盖印章。如属后发证书,签证机构在此栏加打“ISSUED RETROACTIVELY”。如属重发证书,签证机构在此栏加打“CERTIFIED TRUE COPY”。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